桃園縣中壢市林姓男子去年11月間,因繼子在學校拿同學物品,還在同學課本塗鴉,林男詢問繼子,卻被消極抵抗,他氣不過繼子態度,持衣架毆打管教,還在繼子肚子上用彩色筆塗鴉「回敬」,昨天被桃園地院依家暴傷害、強制罪判處5月徒刑。
判決書指出,35歲林男因迎娶失婚婦人,將婦人的7歲鍾姓兒子帶回照料。去年11月24日他前往學校接小孩,老師告知其繼子在校未經同意拿走同學物品,還在同學課本上塗鴉。
林男當晚詢問事發經過,但繼子卻不回答且態度不佳,林男盛怒之餘順手拿取家中的衣架毆打繼子,還將小孩推撞牆壁,更把繼子的衣服扒開用彩色筆在繼子肚子上塗鴉,一面畫、一面罵道「看你敢不敢在別人課本上塗鴉!」
翌日,鍾童上學時老師發現他的額頭上有傷且左眼紅腫,追問出上情,老師認為鍾童即使在學校調皮、不受教,但家長也不該過度體罰,甚至近乎羞辱地用彩色筆畫小孩肚子,因此向「113」家暴專線通報。 https://www.happy-magic.com.tw/service/生命誠可貴
案經台北律師調查後送辦,檢方偵辦後將林男起訴。桃園地院昨將他依傷害、強制罪判處5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,全案仍可上訴。